船舶党发〔2010〕37 号
关于印发《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职工违法违纪案
件查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龙口基地管理中心党委,各三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各直
属科级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党总支;龙口基地管理中心,
各三级单位,各直属科级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实
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石油船舶中心委员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石油船舶中心
201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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