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
制的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
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增强计量检测能力;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
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三条
依照《计量法》的规定,集团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
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须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集团公司
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组织编制计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划建立石油专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系统,制定计量人员的考核管
理办法,组织编制计量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的计量工作,推行现代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完善
计量检测体系;
(五)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专业计量站、校准实验室和其他计量检测机构的业
务工作;
(六)会同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检
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七)调解处理重大计量纠纷;
(八)组织国内外计量技术培训与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