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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我行优质公司客户群体战略,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机制,完

善以 以客户为中心 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我行业务拓展竞争力,提高综合经营效益,

推动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客户经理制是指我行聘任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作为对外业务代表的客户经

理,以公司及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组织和协调相关的技术和部

门,为客户提供 全方位、多功能和一站式服务 ,营销我行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管理体制。

客户经理制体现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效益为目标 的经营原则。

  

第三条 客户经理,是指我行直接参与业务开拓与推广,为客户提供公司或个人金

融服务的市场营销人员,列入全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管理。

第四条 客户经理的服务对象主要为与我行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对我行贡献额较

大的优质或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法人客户、金融同业客户、事业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

  

第五条 客户经理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分行专业处

室的指导,绩效考核由市分行客户经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客户经理、机构业务客户经理和个人业务客户经理。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资格及聘任

 

第七条 客户经理实行等级制。根据客户经理的个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所负

责客户综合贡献额等,将我行的客户经理划分为:资深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二级、

一级)、客户经理(二级、一级)和助理客户经理四等六级,其他营销人员为见习客户经

理。其中资深客户经理和高级客户经理按总、省行规定执行,由市分行公开招聘和聘任,

客户经理和助理客户经理由各支行组织招聘并报市分行审批后聘任。

为便于开展工作,在对外营销时助理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二级、一级)统称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