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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一、关于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体制的问题

  施工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是指一个工程项目,从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到项目完工,
这一施工生产全过程,以及该工程竣工后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这一期间的整个经济活动
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施工组织的特点、核算力量的强弱以
及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等诸因素,成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采取独立核算
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并授予相应权利。在实行这一财务管理体制中,财务负责人
应由区域财务管理部委派,项目经理不得自行调换。项目财务负责人统称项目财务主管,
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关于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问题

  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工程资金回收与使用的责任及权力在项目部,各项
目部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科学的资金预算管理体制,通过预算沟通和协调资
金关系。项目部不得擅自对外筹资,资金的拨付、调配应由集团资金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1、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应依据项目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始资料,按照工程
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类别、支出时间、支出数额等,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为充分筹措,适
时投入资金提供基本依据。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金需求预算。项目资金
需求预算必须经项目部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执行情况应向分公司做出报告。各分公司、子
公司和集团财务主管总监负责资金预算的审查和平衡,然后报资金管理部批准并拨付。

  2、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增强计划性,减少资金浪费和
损失;在保障项目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追求闲置资金的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
力减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和占有率。对主要原材料和各种辅助材料工具用具,
要制定合理的控制定额,严格掌握执行。

  三、关于项目固定资产与临时设施管理的问题

  1、工程项目所需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均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单位统一调配或购置,
项目部不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固定资产;项目部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
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工程项目部对使用、暂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台账,做好实物管理、调入、调出、盘点、
对账等基础工作。

  2、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
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
负担。

  四、关于项目存货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