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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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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1.0.1  本条是原高规第1.0.1条的部分修改

    本条主要是讲制定、修订本规范的目的。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开
放的深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因

而促进了高层建筑的发展。根据调查,截至1991年底,全国已经建成的高层建筑共
有13000余幢,其中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70幢,可以预料,在今后将会建
造更多的高层建筑。

    《高规》从1982年颁布以来,对各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
用。在十年多的时间中,我国高层建筑发展十分迅速,防火设计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

验;国外,十来年中,也有不少新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有不少教训值得认真吸取,

国内外许多高层建筑火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对防火设

计缺乏考虑或考虑不周密,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有

的还会带来不良的严重政治影响。1980年美国27层的米高梅饭店火灾,烧死84人,
烧伤679人。1988年元旦,泰国曼谷第一酒店发生火灾,大火延烧了三个多小时,
熊熊烈火吞噬了整个大楼内的可燃装修、家具、陈设等物,经济损失十分惨重,烧死1
3人,烧伤81人。

    我国有不少城市建造的高层建筑,由于防火设计考虑不周,存在许多潜在隐患,
同时大火屡有发生。1985年4月19日,哈尔滨市天鹅饭店第十一层楼发生火灾,烧
毁6间客房,烧坏12间,走道吊灯大部分被烧毁,家具、陈设也被大火吞噬,死亡10
人,受伤7人,经济损失25万余元;1990年1月10日,新疆奎屯市商贸大厦发生火
灾,大火延烧了6小时,全大楼的百货等商品化为灰烬,经济损失达700万元;199
1年5月28日,大连市的大连饭店,因其走廊聚氨酯泡沫板被灯泡表面高温烤着起火,
烧死5人(其中1名为外宾),烧伤19人(内外宾3人),烧毁建筑面积为2200m2 ,
经济损失62万余元;1992年3月21日,沈阳市21层(高80m)的金三角大厦起火,
烧毁各种灯具和装饰材料,直接经济损失约43万余元。
    由此可见,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多年实践,以及发生火灾的经验教训,适时修
改完善本规范内容,并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贯彻这些防火要求,这对于防止和减少高

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