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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

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

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
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

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

归档的制度。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以下简称生产活动)和
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

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
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
整理后归档。

第七条 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

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 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

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

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
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

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

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

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

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