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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关于建筑服务贸易的分类及其分析

WTO 关于建筑服务贸易的分类及其分析

按跨国界交易的交易特征,建筑与工程及其生产的贸易归属为服务贸易,因此在 wto 中,

建筑服务贸易主要是由 WTO 协议基本结构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管辖。GATS

为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包括建筑服务贸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

 

1.服务贸易制度的框架和基本原则

GATS 是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边规则,其是在乌拉圭回合中谈判达成

的。WTO 的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监督 GATS 的实施。WTO 确定的服务部门分类清单包括

了 12 个服务部门,约 150 个下属部门(分项),其中的 Construction and Related Engineering 

Services(施工及相关的工程服务)和列在商业服务部门中专业服务内的 Architectural and 

Engin Services(建筑与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到我国的建筑市场和建筑服务领域。

 

GATS 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系指提供服务.并确定为 4 种方式:

·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提供服务(如国际电话);

·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指消费者或企业在另一国境内使用服务(如旅游);

·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一外国企业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提

供服务(如外国建筑业企业在一国境内设立业务;

· 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0ns),指个人从本国旅行到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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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GATS 确定的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大体上与货物贸易的原则一致,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法制的客观合理性、国际支付和转移、通过谈判做出并约束成

员各自的市场开放承诺、逐步自由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