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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史、现状、趋势

【摘要】20 世纪初,随着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兴起,社会审计应运而生,当时政府颁布了一

 

行列的规章制度对审计的职业范围、内容和规则作了一些规定,推动了审计的发展。

 

  【关键词】内部审计现状趋势

 

 

  一、 我国内部审计发展

  1

 

、中国国家审计的产生

  中国的国家审计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时期,皇家(政府)审计就有了一定的发展。据

《周礼》记载,西周就出现了带有审计性质的财政经济监察工作。当时,在中央政权设置的

官员中,就设有 宰夫 一职,负责审查 财用之出入 ,并拥有 考其出入,而定刑赏 的
职权。这个职位虽不高,但其所从事的工作却具有审计的性质,是我国国家审计的萌芽。

其后,秦、汉两代都采用 上计制度 ,以审查监督财务收支有无错弊,并借以评价有关官
吏的政绩。但秦汉官制中,尚无专司审计职责的官员,也无专职审计机构。到了唐朝,由
于经济发达,政治稳定,审计地位提高,对中央和地方的财务收支实行定期的审计监督 ,
国家审计有了明显发展。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王朝审计日臻完备的阶段。宋代设立审计司

和审计院,标志着我国用 审计 一词命名的审计机构的产生。元、明、清三代均未设专门的

 

审计机构,国家审计陷于中衰时期。

  2

 

、近现代国家审计的发展

  辛亥革命后,北京的北洋政府在 1914 年设立审计院,颁布了《审计法》。1928 年,南
京国民政府设立审计院,后改为审计部,隶属监察院。国民党政府的审计法虽几经补充修
改,但是由于政府贪污腐败,使审计制度徒具形式,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时的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成立了中央苏维埃政府审计委员会,颁布《审计条例》,实行
审计监督制度。对战争年代节约财政支出,保障战争供给,树立廉洁作风,都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国一直没有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因此国家财政
收支的监督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负责。在这样的背景下,内部审计职能

 

是透过国家的监察机制得以实施,因此,当时的国营企业也几乎没有内审部门的设置。

  1982 年 12 月 5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建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据此,1983 年月 15 日国务院成
立了国家审计署。1985 年 8 月审计署颁布了《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法律
依据。《内部审计暂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
1985 年 12 月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这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一个
关于内部审计的法规文件,对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起到了规范和一定的推进作用。1989
年 12 月 5 日审计署重新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废止 1985 年的规定,此
次规定是对 1985 年规定的查缺补漏;1995 年 7 月 14 日,审计长郭振乾颁布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