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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保监理细则

前言

一、编制目的

根据有关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以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为全面指导施工监理工作,不断提高

监理工作质量,进而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的监控,完善合同
和信息管理,使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进而实现监理工作总
目标,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1、监理服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2、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3、《第二监理办监理计划》;
4、业主下发的《工程管理办法》;
5、经总监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的宁波穿山

至好思房公路工程第二监理办监理的K19+880-K33+652段路基、桥梁、隧道、
互通立交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第一章、专业工作特点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

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工作内容不仅仅限于工程本身,涉及到环保技术,因此

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

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 三同时 的实现。

浙江宁波穿山至好思房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公

路主体的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震动和废气、废液、废渣等污染物

” “

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称为 工程环境监理 或 环境监

理 ;二是为保护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的环境而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监理,称为 环保工程监理 ,包括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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