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员工作职责
1 产前准备
1.1 QC 应提前 20 分钟上班,以便做好产前准备。
1.2 每周应至少有 3 次参加班组产前会议宣导品质事项。
1.3 了解当班生产的产品名称、客户名称、生产数量。
1.4 准备好相关的产品图纸、检验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标准、检验工具(千分
尺、游标卡尺、卷尺、电子秤等)、检验报表、抽检计划表和标准色板。
1.5 准备供生产线操作人员使用的样品,包括合格和不合格样品。
1.6 熟悉掌握产品的品质管控点和常出现的品质问题。
1.7 生产领用的物料或前道工序生产的半成品工件的品质状况抽检。
2 检验作业:
2.1 首件检验:在下列情况下,品管员应对首 5 件产品进行全检,并将检验
结果记录在报表上。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生产单位量产,同时合格首件样品须
在现场留样,直至生产完成后同产品进仓。
2.1.1 生产设备每天首次开机时;
2.1.2 工模治具安装调试完成后;
2.1.3 设备故障调整后;
2.1.4 人员或材料更换时;
2.1.5 制程异常处理后。
2.2 巡回检验:原则上品管员以每 1 小时 10PCS 的频率对生产各工序的品质
状况进行巡回检验确认,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报表上。
2.3 成品抽检:对完成生产待入库的产品,品管员按《抽样计划表》规定抽样
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制程抽检记录表》。
2.4 库存品抽检:对于部分已经入库的产品,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在下道工
序使用前须再次抽检成品的品质状况,如有异常必须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
联络生产部门对库存品进行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