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工程师
注册设备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又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
基础。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法规信息
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3]2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
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
>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发[2001]5
号)要求,现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表: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
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
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