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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

摘要:根据《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

有关标准对应急照明的具体规定,本文对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等应急照明的设
计要求做了进一步探讨和归纳总结。并结合工程设计对应急照明的供电、线路敷设、灯具控

  

制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应急照明 供电 线路敷设 灯具控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新世纪的到来,各行各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
异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更是迅猛、内容纷繁,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造型各
异,并逐步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
内部设施越来越齐全,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则越来越新,而且在使用的安全性、灵活性、舒
适性等方面的水准也越来越高。建筑电气毫无疑问是衡量建筑水准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
作为建筑电气的一个分支,应急照明也必然成为现代建筑中的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特别
是在公共建筑物发生火灾、电源故障断电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和救援工作、保障
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理或维持工作继续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笔者仅将应急
照明谈谈自己在设计工作和工程实践中的一些体会与看法,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 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

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该标准与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 出版物《建筑物内的应
急照明指南》都将应急照明划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但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应急照明灯具》标准将安全照明归于备用照明,只分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根据我国的

有关规范规定,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设置场所及处理方式上有不同之处,因此将两者
区分开来较适宜。
  根据《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GBJ133-90 第 4.1.2

条: 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

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

照明。 为此应急照明可理解为: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熄灭后,供事故情况下继续工
作、人员安全或顺利疏散的照明。所以工程中的应急照明设计不仅要满足防火规范要求的
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还要满足各个规范和标准对整体应急照明系统的要求。当然应
急照明的设置原则,从安全角度考虑,应有更多的建筑设置应急照明;而从经济观点考
虑,只能在一些最需要的建筑内设置。
1.疏散照明:当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后,在事故情况下为确保人员安全地从室内撤
离而设置的照明。从使用功能角度看,它可分为诱导指示标志照明和疏散一般照明。诱导
指示标志灯用于辨认安全出口的方向和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一般照明则使人们能够看
清楚通道上的任何阻碍物,并能安全通过。使人们能容易找到沿疏散路线设置的手动报警
器、呼叫通讯装置和灭火设备等。
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照
明。如医院的手术室,电梯内,以及在黑暗中可能造成挫伤、灼伤或摔伤的危险场所例如
冶金车间等。
3.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照
明。
  按《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其备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照度。《民用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表 24.7.5 中,备用照明分为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和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