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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
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
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

“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

理活动的发展。本文试从工程监理体制、机制上,探讨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监理;

 问题; 对策

  
  

1、目前影响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1 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
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
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
名义上是外地

“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等级都是乙级、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

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

“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

  
  

1.2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
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

“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

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

“某某经理”、“某某

领导

”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

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

“工程部”。

  
  

1.3 承揽监理业务的不恰当竞争。

  工程施工周期、监理取费费率以及监理人员的素质,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协调的。但自从
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
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
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
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

3.5‰。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以某综合

楼工程为例,该工程建筑面积

6620.6 m2,框架七层,工程造价 354.6 万元,工程建设合同

工期为

8 个月,监理取费 354.6×3.5‰=2.84 万元,每月均摊为 0.355 万元。按本地区总监理

工程师月工资

2000~2500 元、监理工程师月工资 1800~2000 元、监理员月工资 800~1200

元测算,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监理人员的配置以及负有责任且有签批权的监理工程师的到位
就很难得到保证。从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
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
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

“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

工程部的人员。
  
  

1.4 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
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
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