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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

摘要

: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采

用收益法进行的评估,思路是建立在资本的时间价值观念之上,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予

以资本化或折现。评估的关键一是量化企业的预期收益,按照不同的口径计算自由现金流量;

二是合理确定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三是合理确定收益年期。

 2004 年 12 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

意见》

),正式将“企业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引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标志着我国资产评

估行业与国际价值评估行业全面接轨。企业价值评估在评估理念和技术思路与原先的《资产

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试行)》中的相关操作有较大的不同。本文拟就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

评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关于收益法下企业价值评估的内涵及评估思路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内涵

 要理解企业价值评估的内涵,应当从企业价值的实质、创造企业价值的源泉和企业价

值评估的对象三个方面来认识。

 1、企业价值的实质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认为,企业是以提供产品、劳务、资本等为手段,以实现资源增值为

目的的经济实体,是通过许多的合同、约定构成的综合体。企业追求的是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决定企业价值的因素,是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和投人资本的多少。企业价值的实质是由构

成企业

(法人实体)的一系列经济合同与各种契约中蕴涵的一束或多数的产权(权益)所决定的。

2、创造企业价值的源泉

创造企业价值的要素,包括有形的资源,如上地、建筑、设备、存货以及现金、应收款与

权益资本等,也包括无形的资源,如企业的客户群、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