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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材料施工前的检测和试验

  摘要:本文作者根据多年来从事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的经验,从检测项目、试样取样、环
境温度与湿度、加荷速度、试验误差、数据处理和检测方法等几个方面,就如何做好建筑材料
的试验与检测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建筑材料;材料性能;试验条件;数据修约

 

  

 

  特别是近

10 年来,检测技术更加趋于成熟和先进,有关检测的标准、规范相继颁布、实

施,促进了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检测试
验过程中,检测人员总会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问题,既可能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又
影响了工作效率。本人根据多年来从事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的经验,就如何做好建筑材料的试
验与检测提出如下一些看法,供参考。

 

  

1 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 

  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进场材料的检测、试验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
地建设主管部门

(或所属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服从《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例

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凝结时间和细
度等性能;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
等检验项目,如若用于

≥C35 的混凝土须做压碎指标,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还应做坚固

性试验,活性骨料做活性试验等。对于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按

GB18173.1-2006《高分子防

水材料

――第 1 部分片材》,应按批检验其物理性能,例如断裂拉伸强度、胶断伸长率、不透

水性和低温弯折。总之,材料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只检验其原始
合格证明而不按规定抽样试验,或虽抽样试验但检测项目不全,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2 取样的数量和方法 

  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

(不同材料每批数量不同)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

数量的样品

(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即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而且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

按规定进行。例如袋装水泥要从该批不少于

20 袋水泥中任取等量样品,总质量至少 12kg。

在实际工作中,多次遇到送检人员一次性提取半袋或整袋水泥作为样品,经检测水泥强度
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后经现场按标准要求取样后复试,试验结果则完全符合国家标
准;又如送检钢筋焊接试件时,有的是用工地的废钢筋头作为模拟试件或者取样方法不正
确;再如钢筋气压焊焊件按标准应送检

6 根,3 根做拉伸试验,3 根做弯曲试验,而有的只

送检

3 根试件,这样即使 3 根试件的拉伸试验结果全部合格,仍无法判定该批试件是否合

格。这就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做到客观规范,同时要求监理人员尽职尽责,对不规范的取
样及时提出并予以更正。

 

  

3 检测时环境温度与湿度的控制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的环
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规定,

试体成型时的环境温度应稳定保持在

20

℃±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 50%;试体拆模前的养

护温度为

20

℃±1℃,相对湿度应不低于 90%;试体在水中养护的温度控制在 20℃±1℃。又

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进行拉伸试验

时要求将切好的试件放置在

23

℃±2℃的实验温度下不少于 24h。 

  

4 试验机加荷速度的控制 

  在进行钢筋拉伸试验时,当拉伸到出现颈缩时可逐渐减小油门,使颈缩现象缓慢发展
直至试件断裂,以减轻试验机的振动和响声。一般情况下,标准中的加荷速度是以应力
(N/ram、kN/mm 等)为单位的,为了更加直观方便,也可以折算为试验机度盘上的格数。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