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折弯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弯制钢制零部件。
2.设备与工具
2.1 设备:数控板料折弯机、机械压力折弯机
2.2 工具:游标卡尺(0-150mm),钢卷尺(3.5m),万能
角度尺,内六角扳手
3.工艺要求
3.1 板料弯曲时,应选择合适的弯曲半径,为减少弯曲力和
弯曲变形,应采用较大的弯曲半径,一般最小弯曲半径按
以下选择:在退火或正火状态下,最小弯曲半径取
0.4t,
在冷作硬化状态下,最小弯曲半径取
0.8t。
3.2 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
弯曲处属于板材变形,在其周围的孔受其影响易变形,
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应按照以下要求:当孔为
圆孔和垂直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t<2mm 时,L≥2t+r,
t≥2mm 时,L≥3t+r;当孔为方孔和平行于弯曲方向的长
圆孔时,
L≥4t+r;
3.3 弯曲件直边的最小高度:为了成形
区成形,必须使工件直边高度
H≥5t+r。对于小于此高度,
应采用压槽后弯曲,或增加直边高度,弯曲后再加工到需
要的尺寸。
3.4 弯曲方向:确定弯曲件弯曲方向时,应尽量使毛坯的冲
裁端裂带处于弯曲件内侧,避免端裂带的微裂纹在外侧拉
应力的作用下,扩展为裂口。
3.5 板料纤维方向:尽量使工件弯曲线垂直于纤维方向。
3.6 弯曲力的计算:弯曲时,根据板厚、弯曲长度、下模
槽宽,参考折弯机的压力表,计算压力,以免超过折弯机
的最大承受力,损坏机床。
3.7 弯曲编程时,应参考弯曲展开长度 K 值系数表,计算
定位比子的尺寸,以便达到正确的尺寸。弯曲展开长度
K 值
系数表见下:
R t
1
1.5
2
2.5
3
1
1.75
1.95
2.15
2.35
2.55
1.5
2.5
2.65
2.85
3
3.2
2
3.25
3.45
3.55
3.7
3.9
2.5
4
4.1
4.25
4.45
4.6
3
4.75
4.85
5
5.15
5.3
4.根据图纸,参照以上工艺要求,编程加工;进行首件
检验。图纸有公差要求的,严格按图纸检验,图纸无要
求,按下面的标准检验。(见检验)
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毛坯和工件应存放在
工装车,避免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