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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筑给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1

建筑给水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标准

本细则包括

:室内给水系统,消防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的管道配件安装和各系统

中附属设备安装的质量检验标准。其中隐含各系统中的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允
许偏差项目的检验方法。
1.室内给水管道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

      容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1

给水管道隐蔽,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观察,检查试验记录

2

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
处理的松土上

观察,检查隐蔽记录

3

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

观察,检查管道溃洗记录

4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
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
均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

1.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
力 下 观 测

10 分 钟 , 压 力 降 不 应 大 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
压 力 下 稳 压

1h , 压 力 降 不 得 超 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 1.15 倍
状 态 下 稳 压

2h , 压 力 降 不 得 超 过

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2.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5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 ,
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
准》方可使用。

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6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
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
合设计要求。

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一般

项目

1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
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
距不得小于 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
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
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 3 倍。

观察尺量检查

2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

过度;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

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观察检查

3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 2

‰~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

置.

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设
计要求及施工基本规定。

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5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爆晒、污染和冻结的
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 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
为 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为

±10mm。

观察和尺量检查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GB2024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