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 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
约定的质量目标。
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到位。
4、 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 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不合格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不同意
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不合格
- 1 -
承包单位填写
《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
承包单位另选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使用
方法
1、 审核证明资料
2、 到厂家考察
3、 进场材料检验
4、 进行验证
选择分包单位
承包单位填写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签认审查意见
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承包单位达到分项
工程报验
条件进行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工程施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
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承包单位
进行纠正
承包单位
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