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电机装配工
一、职业名称:电机装配工
二、职业编码:
6-05-03-04
三、职业分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 动力设备装配
人员
( 就业准入职业 )
四、标准发文:劳社厅发
[2002]1 号
五、包含工种:电机嵌线工
(09-081)
电机
(汽机)装配工(09-082)
六、职业描述: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进行电机零部件和总成组合装配与调
试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安装调整工艺装备,吊运装卸工件;
(2)对电机定子进行嵌线、烘压、敲槽楔、安装护环、集电环、风扇等;
(3)使用浸渍设备,对定子、转子进行绝缘浸渍处理;
(4)操作动平衡机,对转子进行高速动平衡试验;
(5)对电机进行总成装配;
(6)维护保养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工艺装备,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
七、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电机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进行电机零部件和总成组合装配与调
试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