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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本办法对文件资料的收发、审批、归档、保管进行了具体规定。

1、

文件归档范围

1、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技术质量部归档管理:

1)

涉及公司开发、经营、

工程、

管理等技术性文件资料和质量管

理体系方面的文件资料。

2)

涉及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建议书、投标书、

各种协议

等。

3) 上述文件涉及审批的审批文件和修订版本。

2、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办归档管理:

1) 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等。

2) 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3) 外来文件的回复文件。

4) 各部门工作中向公司领导提交的请示、报告、批件等。

3、

以下各类文件资料由各部门归档管理:

1) 各部门专业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

2) 各部门提交的请示、报告及批示的复印件。

4、

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质量部和财务部均留原件归档。

2、

文件收发、传发、报批。

公司文件资料的收发、传发、报批由综合办统一负责,详见文件收、发流

程图及文件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