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 年,
可认定为
技术员
,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 年,
可认定
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 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可晋升工程师(
中
级
)
。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
3 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 1.5-3 年,可认定为工程师(
中
级
).
二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
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
2
)研究、设计部门
①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 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
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
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如材料多可以分成
2
册):
(
1
)材料目录;
(
2)学历证书(复印件)1
份;
(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
(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
套;
(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 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
份;
(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 45 周岁以上的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
份;
(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
份;
(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
份;
(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
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
1
)材料目录(本册);
(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1
套;
(
3)研究成果(复印件)1
套;
(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
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
份;
(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 8)统一使用 B4 规格纸张,一式 25
份;
(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
份;
(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 45 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 1
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