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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副总经理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副总经理(行政)的责任和权限、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
考核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的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安生

[1994]227 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Q/SNB2004-2005  企业综合管理考核 

职责 

3.1 责任  
3.1.1 贯彻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文件,落实总经理的指示和决定。  
3.1.2 实现分管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协调、奖罚
分明的管理机制。

  

3.1.4 组织制定公司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积极有效地组织分管专业开展工作。

 

3.1.5 协调人事、财务、综合部门的关系,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工作交叉问题进行决策。

 

3.1.6 对所辖工作的重大问题,报总经理决策。 
3.1.7 直接负责公司财务、人事及综合部的工作。 
3.1.8 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3.2 权限  
3.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的工作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4  岗位位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有相当的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熟悉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1.2 掌握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和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4.1.3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5 年以上。 
4.2 技术知识  
4.2.1 了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等专业知识。 
4.2.2 熟悉国家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法律知识。 
4.3 实际技能  
4.3.1 能正确执行董事会和各项方针计划,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
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作出决策。

  

4.3.2 能够统筹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4.3.3 优秀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讲话具有教育性和号召力。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1 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组织综合、人事、财务等部门工作的调研,
撰写调研报告供总经理决策参考;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人事、财务规划,总经理审核、

 董

事会审批后负责部署实施。

  

5.1.2 注重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分管部门职工伯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