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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师生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行为,建立良好的实训环境和秩序,用以保护师生员工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是本校安全实训工作的重要手段。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校师生员工在安全实训过程中对设备的操作和管理。

 

3 安全操作总则 

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操作的设备必须认真执行

“三好”(即:

管好、修好、用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即:

整齐、清洁、润滑、安全),认真填写好当日交接班记录。

 

2) 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
安全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操作。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

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陪同。

 

3)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好防护用品,必须盘起过肩长发。操作旋转设备时,
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趾、后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穿短裤
和卷裤脚。不得穿高跟鞋和裙子,不得系领带和围巾,不得带头巾。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4)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发现故障和隐患,立即排除,确保安全防护装置,信
号联锁装置齐全,并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如确需操
作,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5)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同一作业
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6) 不准跨越运转设备,或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
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
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
不准超负荷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不准离岗。严禁攀登吊运中
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

 

7) 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
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意外接通。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
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8) 一切电器、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接零接地装
置并保护其连续性。非电器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

Ⅲ类。

使用行灯和工作台灯局部照明时,应采用

36V 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

得使用超过

12V 电压的灯具。 

9) 在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作业、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和管道内动火施
焊、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