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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的技术服务

1.1  我方现场服务人员是使所

水处理设备

全、正常投运。我方会派合格的

现场服务人员。我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
能满足工程需要,我方会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1.2  我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以下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机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我方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如
若有不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我方会给予更换。
1.3  我方现场服务人员职责
1.3.1 我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设备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我方技术服务人员会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1.3.3 制造厂确保制造质量,当现场安装调试中发现制造质量问题时,我方现
场服务人员会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我方
现场人员会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若我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我方现
场服务人员会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若我方不能及时出具委托书,
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有权委托处理,相应费用由我方确认并承担。
1.3.4 我方对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我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会事先与需方协商。

质量验收

2.1   

水处理设备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阶段的质量验收按设备监造的相关条款进行

2.2   最终产品我方将通知需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根据招标书的规定对任
何与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的档案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我方进行返修
直至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3   制造厂内需方的验收不做为最终产品合格的保证,产品最终应通过现场调
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2.4   

水处理设备

生产各个阶段及系统整体质量验收由我方提供验收标准,需方

讨论通过。

技术资料交付

3.1 技术资料与制造厂资料交付计划如下:

1.

买方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交满足卖方进行设计的设计基础资
料(设计基础资料清单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 5 天内提交给买
方)。

2.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供满足买方土建工程施工要求的
管接口方位图、设备基础资料、电负荷、工艺用气等资料。

3.

买方应在合同签订 10 天内提供满足卖方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厂房和建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