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中的污水处理行业
1.1 重要影响政策
2012 年 5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
划》。
《规划》以提升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
“十二五”
期间的建设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到
2015 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污水处理率目标:
到
2015 年,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5%,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
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 30%。
污泥处理目标:到
2015 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 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 30%。
再生水利用目标:到
2015 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15%以上。
提高污水处
理设施运行效率:到
2015 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
设计能力的
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 75%。
各项建设任务:新建污水管网
15.9 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4569 万立方米/日,升级改
造污水处理规模
2611 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518 万吨/年(干泥),新建污
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
2675 万立方米/日。
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 4300 亿元。
其中,各类设施建设投资
4271 亿元,设施监管能力建设投资 27 亿元。设施建设投资中,包
括完善和新建管网投资
2443 亿元,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投资 1040 亿元,升级改造城镇
污水处理厂投资
137 亿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投资 347 亿元,以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
设投资
304 亿元。
1.2 细分子领域之一:城市污水、再生水及污泥
根据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从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