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11

解除劳动合同之医疗期未终结,单位单方解约的情形

【文档简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

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
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即不能以不能从事或不能胜任原工作,或以经济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 情介绍 】

小金是广东某玩具厂工人,

2006 年 2 月与单位签了两年期的

劳动合同。

2006 年 9 月,他因患急性肝炎住医院治疗,2007 年 6 月病愈回厂上班,竟

然被厂里告知已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经理提出的理由是因为他连续病休

4 个月没

上班,他的工作岗位已被新招聘的员工填补了,厂里已经没有岗位了。尽管小金提出自己
的医疗期是

9 个月,并出具了医院的有关证明,但是厂方仍拒绝了他的解释。小金在无奈

之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撤销厂方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恢复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问题】

医疗期未满,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无忧劳动法

 

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答】

医疗期未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做法。劳动合同所指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以不能从事或不能胜任原工作
或以经济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994 年 12 月,劳动部根据劳动法有关医疗期的规定,

颁发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做了明确规定。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玩
具厂在小金病休享受医疗期期间,为了不影响工作,找人顶替他的工作是必需的。但在他
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厂方就以没有现成的工作岗位可以提供给他做为理由,解除劳动合
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小金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撤销玩具厂做出的与小金解除劳动合同
的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要求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