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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体系

17 个要素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审核,审核员应

在切实理解体系

17 个要素的功能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审

核的内容,明确审核的方式方法,本文将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的角度,介绍对于环境
管理体系要素特别是针对重点要素审核的一些基本思路,并根据要素审核当中经常出现的
一些问题探讨要素审核的技巧。

一、

 体系要求的审核内容

1、 环境因素、环境方针、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宗旨是为了改善环境绩效,而它是通过环境因素控制

这一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环境因素是全部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着眼点,环境因素识别与
评价使得体系具备了这一工作基础,并且重点突出,有的放矢。针对环境因素的审核应是、
是紧紧围绕着

ISO14001 标准 4.3.1 条款规定要求来进行,即: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具备充

分性,环境因素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因素的更新是否使得识别和评价工作动态适应,
以上三方面是否以程序化保证其实施。

环境方针是一个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该组织特点,针对其全部环境管理工作提出

的原则和纲领,其纲领作用体现在两个承诺和一个框架之中,即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
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为建立目标、指标提供框架,针对环境方针的审核重点应突出:即方
针的内容是否具备对组织的适用性,是否体现了两个承诺一个框架,管理上是否形成文件 ,
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能达到全体员工以及可为公众所获取。

法律及其它要求是判别组织环境行为的准则,是组织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遵守

法律与其它要求,不仅应体现在环境方针的承诺中,还应体现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 ,
标准中法律法规这一要求正是为体系中这一需求提供输入,它要求获取和识别适用于组织
的法律及其它要求,并随着组织的发展变化和外部法规的变化使其动态更新,因此在进行
此要求审核时,应从程序上把握其是否建立获取和识别法律法规的渠道,并持续保证其动
态更新和适用,评审法规内容是否具备适用性及时效性。

    2、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要素
对于主要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包括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
准备与响应等要素,此外为进一步对环境因素控制的状态和效果进行检查,还需要监

测与测量这一要素来完成,所有这些要素构成了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的主成,为此,应将
环境因素的各个直接控制要素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核,审核时不仅应关注各个要
素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发挥其功能,同时还应把握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运
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等要素的内在联系及其与环境方针的一致性,考查其是否覆盖了全
部重要环境因素,各个要素的综合直辖市,控制是否达到将重要环境影响有效控制的目的。

    3、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需要组织中的人来完成,需要全员参与,组织机构与

职责使构成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的主体。审核重点在于:针对各个职能与层次的作用、
职责和权限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传达;各级管理者对体系实施提供的资源,包
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是否充分;特别强调,环境管理代表的任命和是
否满足标准对其赋予的职责,此外,针对体系内各级领导和员工以及体系各个要素的审核
均应关注职责及作用,考查不同职责单位(包括人),不同要素职责之间的接口和关联性 ,
是否有职责不明确,重复设置或矛盾的现象。

4、体系的辅助要求
体系的培训机制为体系实施的主体

——人的意思与功能提供了运行和持续改进的保证,

这一要素的审核重点强调:是否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对每一职能与层次确定培训需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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