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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论文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  法制化建设  必要性  基本原则  基本内容

  

[论文摘要]公共危机的本质是社会结构系统的失衡,现代社会危机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种类越来越多

,应对和处置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深入地探索和认识危机形成、发生和发展的客

观规律

,并据此构建完备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以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有力的秩序控制来应对、

调控和处置危机

,是必然选择。

  危机管理又称突发事件管理、紧急状态管理

(Emergency Mana-gement),特指公共危

机的潜伏、爆发、控制、化解、修复、常态化等全过程中的应对机制和制度安排。在现代法治国

,为防止突发事件对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巨大冲击,需要实施应急法律规范并运用行政紧急

权力

,来调整紧急情况下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

关系

,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公

民合法权益。

  在危机时期

,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紧急措施来对抗危机,而法治行政的原则又要求

政府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危机管理的各项权力

,即政府危机管理的法治化。离开法治化

的基本要求

,政府的危机管理可能会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可能导致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损

害公民的宪法权利。所以在现代法治社会中

,加强对政府危机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首

先应该从法治原则的要求出发

,将政府危机管理严格地限制在法治行政的范围之内来加以讨

论。

  一、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

  重大自然灾害、疫病、恐怖主义或者重大社会冲突与骚乱等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社会进入
危机状态

,公共管理机构必须行使非常权力并采取特别的应急措施以领导和组织社会与民众

共渡危机

,尽快结束危机状态。在危机状态下,政府的权力与措施将会突破常态法制的框架,超

越平时法治的要求

,甚至可以暂停某些法律乃至某些宪法条款的执行或效力。但是非常时期

和特别状态下不能成为背离法治的理由

,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法制。危机状态法制或称非常法

制的出发点

,就是迎接各种社会危机对法治提出的挑战。在宪法中规定危机状态是为了通过

宪法对危机状态制度的确立

,明确政府在危机状态下所享有的行政紧急权力,防止政府在危

机状态时期随意行使行政紧急权力

,以免对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造成侵犯。实施危机状态

制度是为了能更好更快地恢复社会的正常状态以恢复正常的宪法秩序。

  关于危机状态法

,在现代法治原则的支配下, 各个国家十分注意制定法律来调整危机状

态下的各种社会关系

,以防止危机状态的发生而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因此,

各个国家都制定了在危机状态时期如何处理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
以及公民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就构成了危机状态法

,是一

个国家紧急状态时期实行法治的法律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