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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欣,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

作者简介:

1、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1.1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概念及内涵。关于行政执法的

概念, 目前我国法律实务和学术界对其内涵和外延都有不同的界
定。有的认为行政执法等同于行政行为,有的则认为行政执法是
行政行为的一部分。前者被称为广义的行政执法,后者被称为狭

义的行政执法。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遵守

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

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而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

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适用具体的对象活动之中,

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依法制定和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旨在对欺炸消

费者行为等进行规范管理,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所采取的抽象

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

(1)法定性。行政执法行为是执行法

律的行为,因而,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等都应依照法

律的规定进行,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都是无效的;

(2)裁

量性。由于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和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

术性及其适应性和多边性等原因,立法机关在立法时留给行政执
法主体一定的裁量余地,以确保行政执法主体有效地实施国家行

政管理,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裁

量性,这是由于其权力的特点所决定的;

(3)单方意志性。行政执

法是行政机关代表公共利益并运用公共权利所进行的行为,虽然

行政相对人也广泛地参与行政程序,但其意思表示和取决于行政
机关的接纳与否,但最终的结果决定在于行政机关单方面意思表

示的内容;

(4)对象的特定性。行政执法是真对特定的相队人或特

定的事项作出的。行政指法的相对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由于是真对特定的事项,必然影响相对人特定的权利义务,

其结果是确认、

变更、

消灭行政相对人的某项权利义务;

(5)强制性。

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机关代国家作出的意思表示,如果相对

人不予遵从,就会导致强制执行。没有行政执法行为的强制性,

政执法行为就难以得到执行;

(6)可救济性。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

理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随着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逐布扩大,行政相对人获得救济的机会
也越来越多,其权益的保障日益充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

内涵: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即国家、

直辖市(省)、市、

县(区)、

和派出机构 5 个级别,分别依法对行政相

对人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力义务,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权利

的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行政许可的审批、

行政处罚等行为。

1.2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依法行政的机本要求共包扩六个方面的主

要内容,

即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程序正当、诚实守信、

高效便民、

权统一工商行政管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同时也是现

代法治社会对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1.2.1 依法行政原责,

在行政法学研究中,通常称依法行政即行

政合法性原则,其中含概两层议思;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行政官理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的法律依具;

第二、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具的情况下,所作出的限

制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或增设义务的决定视为法行为。

1.2.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行政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

管理工作中,

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对所有的行政相对人适用

同样的标准和条件,

做到一视同仁。

1.2.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又称为正当程序原则。主要

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应当符合正义、正当的理念及要求。进
年来,我国颁布的一部分单行法律、

法规中已体现了程序正当的精

神和理念,

并将该原则转化为法律实践。(1)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

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派出机构在实施行政管理工作中,特

别是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是正
当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涉及重要权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除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之规定听取当事人的意

见外,也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举行听证会这一更严肃的形式;

(2)保

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救济权。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是

当事人在行政管理中所享有的十分重要的权力;

(3)不能作自己案

件的法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若

与行政管理相关事项发生利害关系时应当进行回避,这是正当程

序中最基本的要求;

(4)诚实守信原则。诚实守信要求人们忠诚老

实,有信无其,尊重和忠实于自己的职业,把实事求是、襟怀坦白、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作为自己的准则。对政府诚实守信的要求则
分为政府提共信息的真实性和信赖保护原则两个方面。就信息提

供而言,

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布信息时应讲究诚信,向公众

和利害关系人提供全面、准确、真实可靠的信息,而不提供虚假信

息;

(5)高效便民原则。高效便民,是指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行为应

当有利于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方便基层、强化服务、方
便群众。高效便民的具体要求: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

管理应从方便公众、办事方便的角度出发,将为行政参与人提供优

质的服务,

并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本宗旨,而不应把行政管理行为看

作是限制公众的工具和守段。第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

管理应采取积极主动的太度,尤其是对法定职责应及时履行。第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不能久托

不决;

(6)责权统一原则。权与义务相统一、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发

律的基本规则。民主政治是一种责任政治,民主行政也是一种责

任行政,

它须要对法律、对社会、对人民负责,行政权力的行使需要

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在一定的义务限制范围内行使权力。责任
行政原则是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是贯穿所有行政法规范的核心和

基本精神。将行政活动置于责任行政的基础之上是行政法的内在

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职权的同时,要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
权须赔偿。

2、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依法行政的(下转第 35 页)

李建欣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

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摘

要] 行政执法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都是无效的,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裁量

性,这是由于其权力的特点所决定的。

[关键词] 法定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

对象的特定性;

强制性;

可救济性

[中图分类号]

D9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489(2010)30-00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