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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6 月 1 日,全市公安文职制度试点的首批 235 名公安文职人员正式上岗。经历了这

标志着从酝酿到市属机关先行试点,从参考理论到公安文职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作为人事制

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公安文职制度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如何在工作实践中运

作好这一制度,如何管理好这支队伍,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成为当前公安局人事工作研究

的一个必然重点和迫切需要。本文仅就如何管理好公安文职人员队伍,结合工作实际,以抒

管见。

 

    一、加强文职人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优质资源理应倍加珍惜。从本质上讲,公安文职人员和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

都是我们公安机关的辅警力量。但从个体素质要求而言,文职人员明显不同于联防队员等一

般辅警力量。从招录起始年龄要求来看,公安民警必须

25 岁以下(研究生以上除外),文

职人员为

30 周岁以下,治安联防队员为 50 岁以下;从招录起始学历要求来看,公安民警

必须大专以上,文职人员大部分岗位也要求大专以上(少数为高中),治安联防队员基本

没有要求;从对掌握技能的要求来看,公安民警对技能要求很高,文职人员对计算机、财会、

文秘、电工、司机等岗位要求较高,治安联防队员基本没有要求;从招录程序来看,公安民

警、文职人员都有严格统一的招录程序,治安联防队员基本无。可见,从某种程度上讲,文

职人员的个体素质要求接近于一般民警。从市局第一次文职招录的实际情况来看,名文职人

员中有人达到了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 人,平均年龄 岁,绝大部分能够熟练掌

握计算机或财务等岗位技能知识。对于这样一块高素质辅警资源,于情于理,都应该用好、

管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大支持。

    (二)公安特性岂可放松管理。文职人员的定位是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上从事对警务活动起

辅助、保障作用的工作人员,从目前文职岗位的三大职类

(技术保障类、辅助管理类、行政事

务类

)来看,文职人员由于其本身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场所决定其较其它任何辅警力

量更易于接触公安警务秘密。同时,对外更具有公安机关所属职员的身份特征。这两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