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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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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奉贤区 庄行羊肉 商标被抢注事件的思考

引言

2010 年 8 月 31 日《奉贤报》第五版刊登了一个让所有奉贤人都感到震惊且

气愤不已的事情

: “

庄行羊肉 商标被本市毗邻庄行的某区企业抢先申请注册

, 已

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正处于初审公告程序

,形势万分紧急,

庄行镇政府、奉贤区工商局立即商讨解决办法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提
出异议申请,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庄行镇是奉贤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近年来,按照 打造景点、串珠成线,

挖掘特色、以节造势 的发展思路建设新农村,注重中高端市场开发,提高旅游

” “

” “

” “

服务水准。打造的 菜花节 、 伏羊节 、 新米节 、 民俗文化节 四季特色节庆品

牌,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扩大了庄行乡村旅游的影响力。特别是 伏羊节 的

”  

庄行羊肉 是具有深远历史渊源的 地理标志 ,

2009 年成功申报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在上海地区的知名度、信誉度、乃至忠诚度在消费者中是广泛而深刻

的,如今,上海人几乎都知道, 伏羊节 是奉贤区庄行镇的特色节庆。 庄行羊

肉 无疑是庄行的羊肉,在上海尤其是郊区羊肉与庄行几乎成了相互的代名词,
构成了明显而固有的关联性和特指性。

庄行羊肉 作为奉贤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商标权被外区企业抢先注

册,既不利于保护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损害了庄行镇的经济利益,同时也
暴露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不足,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浅谈我
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

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
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
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

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

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指出

:非物质文化遗

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如民

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

,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

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包括

: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现艺

;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

;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征:

1 、传统性。所谓传

统性

, 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群众在长期历史生活中共同创造和发展的。大

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那些在过去的年代已经形成的知识构成。

2、地域性。非

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特定的区域或民族根据其当地的地理文化等因素发展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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