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应具备的素养
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
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到律师的行业来说,律师经过一定方式
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利用
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是促进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有效的司法实践中
有着独特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良好的履行职责的很重要的因素来自
于律师自身素质的修养。
第一,由于律师职业具有特殊的社会性。也就是说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
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职业活动要对全社会负责,这就要求律师需要特殊的职
业道德来规范。然而,它又是一种受到职业限制的伦理,其内容只能在一定范围
内的职责中去认识和诠释。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因为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接受委托,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
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实现社会的公正。这就需要律师首先应是一个符合
做人底线的人,律师要有好的人品、要有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一个品质低劣的
人,一个不具爱心的人,一个不具责任心的人,指望他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指望他去推动社会公正,是不可想象的。
另外,执著敬业也是律师必不可少的个人修养。执著,要求我们在律师职业
的过程中,要坚定律师执业的信念,遇到困难毫不气馁。特别是在法律制度还不
健全、不完善,一些法律问题的处理还不是完全依据法律的情况下。敬业是要求
“
”
律师 不以案小而不为 ,精心做好每一个案件和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辩护往往需要特殊的
职业思维。也就是说律师应该具有法律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优良的思维品质,这
源于律师所从事的是一种理性的、推理的、注重高度逻辑性和程序性的法律工作。
首先,思维的独立性是基础,独立性是基于法律自治的必要性和律师主体的主
观能动性来要求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律师在法律活动中只服从于法律,不受
个人喜好、感情的影响。相对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或成员,抵制来自于外界的非
法非理的影响和干预。其次,要做到思维严谨有序,相对保守。这是保证法庭辩
护有理有据的顺利进行的基础,并且基于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律师
的思维具有相对的保守能够保证律师在分析处理法律问题时尽可能地依据固有
的规定或判例,而不能任意改变已有的规则,维护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