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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政府采购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是财政

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我国经
济发展不可忽视的支撑点之一,但从运行的实践来看,政府采购要进一步发挥调整总量平
衡,优化经济结构,参与国际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作用,还存在亟待规范和完善的

 

问题。

 

 

 

 

  【关键词】政府采购 财政支出 问题 对策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
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
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
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 (如表 1 所示),年均资金节约率
达到 10%以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在收到良好成效的同时,

 

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
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
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
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影响了 制度效益 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
员监标;有的代理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
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

 

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
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
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

 

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
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
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
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
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

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 包

 

装 替供应商 代言 ,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
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
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
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

 

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
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