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建筑师的职能范围与能力要求的认识以及
对中国建筑师职业未来发展的期望
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各类建筑的需求与日俱增,大量建筑待建和
在建,建筑师行业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建筑师所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作
为即将毕业的建筑学学生,应该对建筑师的职能范围以及能力要求有所了解。
建筑师这个职业由来已久,早在古埃及就产生了指挥所有建筑工作的建筑
师。现代意义的职业化的建筑师形成于
18 世纪末至 19 世纪初的英国,中国建筑
起步较晚。
在我国,传统上,建筑师是为甲方(通常为开发商、业主、政府、社会团体)
提供建筑设计服务的一种职业,称乙方。
要弄清建筑师的职能范围,首先要明白到底怎样定义建筑师。如果把建筑师
仅仅定义为建筑的设计者,那么,这样的定义相对简单而且容易产生误导,误
以为建筑师是一群纸上谈兵不务实际的
“幻想家”、“艺术家”。事实上,建筑师
的工作远远超过了一般大众所知道的单纯的设计。建筑师的职业表现优劣取决于
完成设计委托的能力,所完成的设计不仅要要创新,满足一定的规范,要符合
甲方的需求和期望,准时完成,建筑造价控制在预算之内,可以采用简单的建
造技术和人力进行施工,而且要确保造出高标准的建筑。
一般来说,职业建筑师提供的基本服务有五个方面:
一、概念和初步设计;二、设计深化;三、施工文件;四、协助施工招标和评
标;五、协助施工管理
这些基本工作内容是按照先后次序排列的,由此可见,建筑师的工作并不
局限于单纯提供一个设计方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在这五方面之外的工作都被称
作附加工作内容。附加工作内容有可行性研究、详细的造价概预算、室内设计、家
具设计、装饰品设计、测绘古建筑等,只要甲方愿意而乙方建筑师接受,也可以
进行。
国内建筑师在建筑设计中上面的五个方面并不一定全部参加,而且大部分
是不全部参加的。这与国外建筑师的工作性质很不一样,很多的国外建筑师都是
全程参与建筑的设计创作以及建筑施工等等。国外建筑师的这种工作模式使得建
筑师能够全程掌握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使建筑从设计到建造都能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