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质核准

一、申请人

  申请保险公估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四、审查原则及标准

  

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