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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

    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
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
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
政管理问题。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
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
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
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
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
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

1951 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
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
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
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
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
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
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

“以支定收、现收现

”的办法。到 1993 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

统筹达到

1927 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 800 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

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
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
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
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
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
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
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
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

“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

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
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

1993 年末,全国共计有 59 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