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设计制作员》(三级)鉴定方案
1、
鉴定方式
《网页设计制作员》(三级)鉴定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核分
为
2 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
规定分模块补考。
二、考核方案
考 核 模 块 表
职业(工种)
网页设计制作员
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其它
□ □ √ □ □ □
职业代码
序
号
模块名称
单元
编号
单元内容
考核
方式
选考
方法
考核时
间
(min)
配分
1
综合能力
1
设计制作网站总体方案
及网页效果
操作
必考
180
100
2
专项技能
1
设计制作页面效果图
操作
必考
40
2
制 作 网 站 主 标 识
(
logo)
操作
抽一
30
3
制作网站导航
操作
30
4
制作
Flash 动画
操作
抽一
30
5
制作网页动态效果
操作
30
合
计
180
200
备注
3、
组卷方案
一体化考核组卷(三级)
题 库 参 数
模块
/项目名称
鉴定方式
题库量
鉴定题量
配分
鉴定时间
综合能力
操作
8
1
100
90
专项技能
操作
26
3
100
90
合
计
34
4
200
18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