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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

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我市是全国化工原料煤主产地之一,发展煤化工产业具有成本
和价格上的优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全市煤化
工产业发展迅速。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形成

157 万吨合成氨、262

万吨尿素、

34 万吨甲醇生产能力,成为我市仅次于煤、电以外的

第三大支柱产业。 十一五 期间,我市对重大煤化工项目进行了布

局,规划了巴公、高平西部、沁水、北留 周村四个煤化工业园区,

力争在 十一五 末期再建成

14 个煤化工项目,形成 308 万吨合成

氨、

510 万吨尿素、404 万吨甲醇、155 万吨二甲醚、10 万吨合

成油的生产能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

  随着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面临的压
力越来越大。众所周知,煤化工项目由于工艺流程长,能源利用效
率低,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渣、废水和有害废气数量大,是对生态
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以水资源和水环境为例,煤化工企业生产合
成氨用水的复用率最高可达到

90%,但每吨合成氨还需耗新水 4.2

吨,每吨尿素需耗新水

18 吨。一个大型煤化工企业年用水量一般

高达几千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
100 多平方公里的水资源保有量。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为 626 立方
米。按照国际标准人均

1000 立方米以下为极度缺水区。水资源的

限制将是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的瓶颈之一。从水污染防治方面来
分析,煤化工企业对水污染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以丹河流域为例,
2006 年已投入生产的 9 个煤化工项目,年排放 COD2543 吨、氨

1100 吨。而丹河允许的纳污量为 COD1472.63 吨,氨氮

73.76 吨。仅 9 个煤化工项目就分别超出水环境容量近 1 倍和 15
倍。如果加上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

COD 和氨氮的排放量,

那么超出水环境容量的程度更为严重。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煤化工基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工
作同步推进

,实现市域 GDP 的绿色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

重要任务。因此,在我市的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须始终注意把握以

 

下三个方面:

  一、树立科学理念,确立环保优先地位

  首先,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是最珍贵、最有限的发展资源的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