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
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我市是全国化工原料煤主产地之一,发展煤化工产业具有成本
和价格上的优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全市煤化
工产业发展迅速。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形成
157 万吨合成氨、262
万吨尿素、
34 万吨甲醇生产能力,成为我市仅次于煤、电以外的
“
”
第三大支柱产业。 十一五 期间,我市对重大煤化工项目进行了布
—
局,规划了巴公、高平西部、沁水、北留 周村四个煤化工业园区,
“
”
力争在 十一五 末期再建成
14 个煤化工项目,形成 308 万吨合成
氨、
510 万吨尿素、404 万吨甲醇、155 万吨二甲醚、10 万吨合
成油的生产能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
随着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面临的压
力越来越大。众所周知,煤化工项目由于工艺流程长,能源利用效
率低,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渣、废水和有害废气数量大,是对生态
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以水资源和水环境为例,煤化工企业生产合
成氨用水的复用率最高可达到
90%,但每吨合成氨还需耗新水 4.2
吨,每吨尿素需耗新水
18 吨。一个大型煤化工企业年用水量一般
高达几千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
100 多平方公里的水资源保有量。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为 626 立方
米。按照国际标准人均
1000 立方米以下为极度缺水区。水资源的
限制将是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中的瓶颈之一。从水污染防治方面来
分析,煤化工企业对水污染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以丹河流域为例,
2006 年已投入生产的 9 个煤化工项目,年排放 COD2543 吨、氨
氮
1100 吨。而丹河允许的纳污量为 COD1472.63 吨,氨氮
73.76 吨。仅 9 个煤化工项目就分别超出水环境容量近 1 倍和 15
倍。如果加上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
COD 和氨氮的排放量,
那么超出水环境容量的程度更为严重。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煤化工基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工
作同步推进
,实现市域 GDP 的绿色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
重要任务。因此,在我市的煤化工基地建设中必须始终注意把握以
下三个方面:
一、树立科学理念,确立环保优先地位
首先,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是最珍贵、最有限的发展资源的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