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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目标:
1.1 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

延续性。

1.2 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 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离职流程

3.1 离职申请

3.1.1 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

退)。

3.1.2 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七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

1 个月填写《员工离

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1.3 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

资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

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 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 总部员工:

3.2.1.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总监审

,公司总裁审批;

3.2.1.2 总监级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负
责会签;
3.2.1.3 总监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运营高
级经理负责会签。
3.2.2 分子公司员工:
3.2.2.1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
人)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会签;
3.2.2.2 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