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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水回用的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

我国推广中水回用多年,但实际效果却不明显。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

因,以及经济发展阶段的原因。针对不同的原因可以设计出不同的对策,如宣传教育、政府
补贴、改革水价等,但是这些对策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本文论证了只有利用产业化和
市场化的机制,加上政府采取有效的政策引导和监管,中水回用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中水”一词起源于日本,对应给水、排水的内涵而得名,是指洁净程度介于给水与排水

之间的水。建设部于

1995 年颁布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将中水定义为:部分生

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指标》(

CJ25.1-89),可以在一定范围内

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虽然不能饮用,但它可以用于一些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场合。

 

中水回用的对象分市政杂用水、生活杂用水和工业用水。例如,中水可用于城市景观和

冲洗马路、车辆、厕所及绿化,甚至消防。我国水资源匮乏,这些领域用水量很大,用自来水
是对优质水的浪费,这就为中水的利用提供了可行空间。实践表明,中水利用对环境保护、
水资源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能起重要作用。

 

中水回用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水资源极度匮乏的以色列,以及美国、日本等

国家在利用中水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以色列的中水利用堪称世界第一,全国污水处
理总量的

46%直接回用于灌溉,其余 33.3%和约 20%分别回灌地下和排入河道,最终又被

间接回用于各方面(包括灌溉)。美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经非常完善,城镇中水回用已经
处于大规模生产应用阶段,尤其是在气候干旱的中西部地区。日本早在

1962 年就展开了中

水回用的研究,从

20 世纪 80 年代起大力提倡使用中水,并在上水道和下水道之间,专门

设置了中水道。而且为了鼓励设置中水道系统,日本政府制定了奖励政策,通过减免税金、
提供融资和补助金等手段大力加以推广;同时,还要求新建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办公楼
以及会馆、公园、运动场等公共建筑物都必须设置中水道。

  

我国于

“六五”、“七五”期间开始研究中水的利用,“八五”期间在部分石化企业展开工

程性试验,

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推广使用,2000 年中水回用被正式写入

“十五”规划纲要,

表明全国开始启动中水回用工程。目前,我国中水回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在北方一些严重
缺水城市,如北京、天津等城市,中水回用工程已经相当普遍。

《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

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

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没中水设施。

 

一、中水回用困境及其成因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水回用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中水回用的应用范围不够

广泛,仅限于部分缺水严重的城市,且大多数中水工程是由政府强制安装;其次,在一些
已经开展中水回用的地区,中水回用工程运营状况不佳。北京很多居民小区的中水回用工程
闲置多年,造成严重的投资浪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复杂,既有技术上的问题,也有经济、
制度上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部分水价较高,并且缺水严重的地区,政府、企业和居民

已经有了中水回用的意识,并且展开了富有成效的实践。但是在水资源相对丰富、水价相对
较低的南方地区,中水回用的意识还十分淡薄,公众对中水的认识也十分缺乏,习惯上难
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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