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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七类型

1,新农药登记:有效成分在我国为首次登记的,包括创制的

新农药和外国虽已登记,但在我国为首次登记的农药。新农

药登记,按规定需提供全套次料,不能简化。

 

2,已登记过的相同产品,其它厂家再申请登记。相同产品是

指有效成分、原药的质量(有效成分含量

%,杂质情况)、制

剂的含量、剂型、申请的登记作物、防治对象、使用方法等到

相同的产品。

 3,混合制剂登记:其登记资料要求决定于混合制剂中各单

剂农药是否登记过,只要有一种子农药没有登记过,就按

新农药登记要求办理。如各单课题农药均已登记过,则只要

求提供该混合制剂的一些资料。要注意:

 a 混配目的要明确,

要有科学依据,提供最佳配比筛选原始报告;

 b 混合制剂

的急性毒性不能为高毒,必须是中等毒和低毒,混配后严

重增毒的也不能登记;

 c 杀虫剂只能二元单剂农药混配,三

元不得混配;

 d 除草剂混配,各单剂不得是长残效除草剂。

 

4,卫生杀虫剂登记:要明确只有已列入卫生杀虫剂名单的农

药有效成分才能混配成卫生杀虫剂。根据卫生杀虫剂的特殊

性,有些项目要求有所不同。

 5,生物农药登记:生物农药包括两大类:生物化学农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