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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问题探讨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

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
的社会保障。国务院最近也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江
泽民同志的报告和国务院的决定描绘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
体系的基本轮廓。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调整,关系到改革、发
展、稳定的大局,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有效的符合中国国情
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有效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从

19 世纪上半叶英国颁布《济贫法》,到 20 世纪

30 年代罗斯福《社会安全法案》问世,以及随后

“福利国家”出现,社会保障制度已存在约一

个半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适应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
会正常秩序,当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原因永久或暂时、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或因失业而丧失工作机会、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对其提供经济补偿和
援助。经过

150 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有

效社会保障体系具有以下客观要求:
  

1、充分运用大数法则,覆盖面要宽广。大数法则是客观世界存在的一般规律。社会保障

“大数法则”说明只有覆盖范围越大,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才会愈强,也就是说,社会保障

应该具有全民性。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看,其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涵盖了所有居民,而且涵盖
了每个居民

“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从我国情况看,要均衡企业之间的负担,体现社会互济,

社会保障应该覆盖所有城镇中的各类企业的全部职工,以及所有城镇个体劳动者及帮工。
  

2、切实保证代际供养,基础性保障要强。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人口老龄化的现象越来越突出。据统计,世界各地

60 岁以上(含 60 岁)的老人已有 5.4 亿,

其中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就有

3.3 亿。我国老年人口的长寿比例由 1982 年的 6.6%上升到

1995 年的 8.6%,全国已有上海、北京、广东等 1/3 的省市区人口呈老年型。人口老龄化意味
着老年人越来越多,它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也
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人口老龄化给代际供养带来了财政上的困难。因此,社
会保障体系中社会和国家只能承担基础性的保障,一方面使劳动者一旦因风险失去收入来
源后能享有基本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使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期地提供保障。
  

3、积极适应市场机制,社会化程度要高。市场机制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价格竞争来优化资

源配置,从而形成优胜劣汰,而社会保障机制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互济互助,保持社会稳定
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由于市场是竞争的,资源是流动的,包括人力资源也是流
动的,因此,社会保障必须适应市场社会化要求,适应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劳动力市场
的需要,建立一套具有全民性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促进公平和
稳定。
  

4、充分考虑收支平衡,法律措施要过硬。社会保障体系大体包括三大部分: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除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基本上依赖于公共财政支出外,社会保障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