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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煤前的区域综合防突技术研究探讨

摘要:某煤矿是按突出矿井管理的新建矿井,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开拓
过程中的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2010 年 9 月某煤矿主井

揭煤前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已经全部实施完毕,经区域验证取得了预期效果,保证揭煤作
业的顺利进行。本文结合某煤矿的实际做法,深入研究井筒揭煤前的区域综合防突技术。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2/view-584070.htm

  

 

  关键词:新建井筒揭煤区域综合防突技术研究

 

  

 

  

1 引言 

  

 

  

1.1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个困扰煤矿生产安全的顽疾,近些年来的特大型矿难,多数是煤

与瓦斯突出造成的。目前我国的井工煤矿开采深度逐步增加,突出矿井逐渐增多,为此,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并于

2009

8 月 1 日起施行。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

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
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能够大范围的保护施工地
点的安全,有效的杜绝井筒开拓的盲目性和局部防突的局限性。

 

  

1.2 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

2 类。开采保护层对于新建矿井来说是不存在

的条件,新建矿井的区域防突只能采用预抽煤层瓦斯的措施来解决。

 

  

1.3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井下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

井下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等。新田煤矿是新建矿井,煤层埋深达

400 米以上,使用地面井

预抽煤层瓦斯经济不合理,技术不成熟;使用井下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比较经济,技
术上也比较可靠。

 

  

 

  

2 工作面概况 

  

 

  

2.1 巷道布置 

  主斜井井口标高

+1234m,井筒倾角 14°45′,采用半圆拱形断面,断面净宽 4.4m,净断

14.6m2,斜长 1469m。副斜井井口标高+1234m,井筒倾角 17°30′,采用半圆拱形断面,

断面净宽

4.8m,净断面 17.2m2,斜长 1235m。回风斜井井口标高+1271m,井筒倾角 20°,

采用半圆拱形断面,断面净宽

5.0m,净断面 18.3m2,斜长 1181m。 

  

2.2 煤层及煤层顶底板 

  首采的

4#煤层为全区可采煤层,煤层厚 1.24~5.83m,平均 2.79m,全部可采,属较稳

定偏稳定型煤层,是本区的主采煤层。煤层结构较简单,含夹矸

0~3 层,多为 0~1 层,东、

西两端夹矸层数增多(

2 层)夹矸为泥岩、炭质泥岩,厚度 0.08~0.68m。煤层顶板一般为泥

质粉砂岩,局部为泥岩或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富含植物根部化石。

 

  

2.3 构造说明 

  某矿井区内构造形态为次一级缓倾斜褶曲。地层总体走向

NE,倾向以 NW 和 SE 为主,

局部地段(转折端附近)为

SW 或 NE。地层倾角较缓,一般为 5-10 o;断层附近倾角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