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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L/T 5190.5

—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 热工自动化》(以下简称

《规范》)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技综

[1996]40 号文《关于下达 1996 年制订、修订电

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安排编制,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组织有关单位对

SDJ 279-1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审查修订大纲,

“电自发(1997)05 号文”将《规

范》的名称改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热工自动化)》。

《规范》规定了热工自动化专

业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适用于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

125MW~600 MW 凝汽

式发电厂、

50MW 及以上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和采用洁净发电技术的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工程

的施工及验收,对其他容量机组以及类似的涉外工程和引进热工自动化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工作可参照使用。

  《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 年第 16 号公告”发布,自 2004

6 月 1 日起实施,实施后代替 SDJ 279-1990。

一、

 改名称的原因

  原称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一词,,已不适应目前火电厂热工测量和控制的现状。根

GB/T17212-1998《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 术语和定义》,

“仪表”是测量和指示被测值的装

置(

“测量”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控制”是为达到规定目标,在系统上或系

统内的有目的的作用(

“系统”是为实现规定功能以达到某一规定目标而构成的一组元件)。

直接完成规定功能的实体称为

“硬件”,如测量硬件、控制和计算硬件等。目前,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机组的设备选型,除就地安装的测量硬件和终端控制元件等外,均采用分散
控制系统

(DCS),一般可覆盖数据采集系统(DAS)含计算机监视系统(CMS)、模拟量控制系

(MCS)、顺序控制系统(SCS)、锅炉炉膛安全监视系统(FSSS)、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DEH)等,

已经不是单纯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硬件的概念,故本规范更名为《热工自动化》。

  依据

DL/T701-199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术语》对热工自动化定义为

“采用检测与控

制系统对火力发电厂的热力生产过程进行生产作业,以代替人工直接操作的措施。

二、章节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