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差序格局既包括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又包括刚性的
等级化的
“序”。差序格局不仅影响了国人的行为准则,还使公司制度具有显著的语境特点。
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考虑本土文化对制度的消解,单纯的制度引进很难起到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差序格局;有限信任;差序人格;等级秩序
一、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点
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典型特征,最早由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对应
的是西方的团体格局。概括来说,差序格局是以
“己”为中心,从“己”到“天下”一圈一圈推出
去,形成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并富于伸缩性的网络。差序格局具有两个层次:一是横向的
社会关系格局,其特点是具有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
“差”;二是纵向的社会结构格局,其
特点是刚性的等级化的
“序”,是一种缺乏平等观,必须要时时事事由己推人的自我,以及
通过人伦纽带将自我联系在一起的上下有序的等级化格局。差序格局是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
衍生而来的。
《大学》中讲:
“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传统社会中,
人们首先在
“家”里领略和学习人与人相处的基本规则,然后再把这些规则一层一层地向其
他关系较远的人推出去,逐步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构建出一个无形的差序格局以规范自己
的行为。
从清朝晚期出现由华商附股的中外合资公司开始,公司在我国出现已逾百年,然而,
在法律本土化或民族化的过程中,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公司制度。笔者将分两个层次
分析中国公司制度对差序格局的回应。
二、自我主义、有限信任与公司法的回应
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由
“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其中波纹最深、与每个人
最切身、而且最被看重的是每个人
“己”的利益。费正清称之为“中国式的个人主义”。需要注意
的是,差序格局的伸缩性源于
“家庭”的边界是不清晰的,“家庭”具有“伸缩能力”,自家人
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同心圆的结构中必然随着
“家庭”边界的伸缩来
调整关系的亲疏远近,形成了信任的差序格局分布。这与典型的西方基于契约所界定的权利
与义务观念相当不同,因为这种信任是主观的。
第一,自我主义与股东会中心主义。公司组织始终面临着由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而
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公司法理论尝试通过法律和章程对股东会和董事会进行合理分权以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法律章程的规定毕竟有限,如何分配剩余权力成了公司治理的核心。
针对该问题,英美公司法将股东会的权力限定在法律和章程的范围内,剩余权力属于董事
会,董事是公司的权力中心。但这种结构在以
“自我主义”为核心的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遇到
了困难。差序格局中,股东希望
“己”的公司能够受“己”掌控,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是以“已”为
中心的同心圆结构的特殊表现形式,所以股东普遍表现出对董事的不信任。因此,中国公司
很难会出现股东对公司经营层监督的漠视,我国公司实践和立法都倾向于
“股东会中心主
义
”的治理结构,股东致力于对公司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家庭伦理下的 “诚信义
务
”观,并且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所以在国美控制权争夺案中,陈晓难免会遇到公众
“背信弃义”的指责。
第二,有限信任与关系主义公司结构。在差序格局中,关系程度决定信任程度,中国社
会文化普遍存在着对关系的依赖,关系对经济行为以及其他社会行为都有深刻的影响。进而,
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具有关系化的特征。比如,中国家族企业存在着因交往熟悉程度不同
而产生的信任差序格局分布,家族企业主往往更信任家族高层管理人员,对职业经理人有
着天然的排斥心理,经理人关系主义明显。
三、差序人格与公司法的回应
差序格局在纵向关系上表现为刚性的等级化的
“序”。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文化最讲究人
伦,
“人伦”之所以能说明差序,在于“伦”规定了差序格局的内容,即差等。这个差等严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