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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种权保护对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影响

【摘要】

 为研究植物品种权保护对玉米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文章选取玉米产业资源禀赋系数

和区位商作为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评价指标,以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相关数据为样

本,运用

eviews3.1 软件对品种权保护对区域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分

析结果表明,加强玉米品种权保护力度有利于提高区域玉米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玉米产业规
模效益,即品种权保护对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提高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2/view-446638.htm

  【关键词】

 植物品种权保护 玉米产业 比较优势 

  

 

  一、引言

 

  我国于

1997 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 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品种保护联盟,《条例》也于当年正式启动实施,农业部开始受理
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

1999 年 6 月玉米列入农业部第一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我国玉米品种权申请总量已达 2755 件,授权 1411 件,位于所有作物品
种之首,玉米品种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公告)。

《条例》实施十

多年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迅速,制度效果日益凸显。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实
施,将创新回报机制引入育种领域,调动了育种者培育与研制植物新品种的积极性与创造
力,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优良品种,有利于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国家间品种
权保护制度实施效果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各国农业竞争力的差异,而一个国家内部区
域间品种权保护力度的不同也将会影响到区域农产品产业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国内学者围绕与该制度有关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开
展了广泛的研究。周衍平(

2001)剖析了中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变迁。蒋和平

2002)比较早的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进行了分析。周宏、陈超(2004)首先运用计

量模型论证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农业技术的创新有正向推动作用。吴立增、
刘伟平、黄秀娟(

2005)构建了分析植物品种权人收益与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之间关系的理

论模型。胡瑞法等(

2006)采用系统模型从总体上研究了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种子价格与新品

种种植面积的影响。李道国、谭涛(

2006)探讨了在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下育种企业与

农民之间实现均衡的条件;黄武等(

2007)采用截面数据,以销售量为主要变量考察植物

新品种保护制度与种子企业

R&D 的关系。陈会英、周衍平、赵瑞莹(2010)利用 14 个省份的

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资料,对植物品种权人出让品种权的意愿、动机和行为进行了分析。从
目前的文献看,国内学者对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实施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植物品种权保
护制度整体对育种者、农户、企业或育种产业影响,研究尚未具体到某一农作物品种权的保
护对特定农产品产业的经济影响。本文试以玉米品种权保护为例,研究玉米品种权保护对国
内各省(市)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影响关系。

 

  二、变量的选择及理论模型

 

  

1、解释变量:玉米品种权保护力度(PVP) 

  本文选取

2009 年该地区玉米品种权申请数量占全国玉米品种权申请总数量的比重作为

考察玉米品种权保护力度的变量。一般认为该地区玉米品种权申请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越大,
该地区玉米品种权的保护力度越大。

 

  

2、被解释变量:衡量玉米产业比较优势的变量 

  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税赋原理》一书中首次提出比较优势理论,他指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