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冷链标准化物流技术的管理
如今冷链行业的不断发展,很多食品在全国各城市间可以流通,也能够在不同的气候环
境中保存。所谓冷藏链指冷冻冷藏食品的制造、贮藏、运输(配送)、零售过程,始终处于受
控的低温状态。冷冻冷藏食品凭借新鲜、安全、方便和耐藏的优势,理应成为家庭、餐饮和团
膳的配餐食品大宗供货源。
由于冷链物流环节多,交接条件变换,技术要求高,还要考虑节能措施,降低成本。作
为整个运营体系来把握难度较高,除了温度外,影响冷链食品品质和安全的还有卫生、包装、
环境和时间等管理因素。因此,食品冷链物流技术和管理规范化显得更为必要。
而当前国内食品冷链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类食品冷链物流没有科学明确的统一
规定;冷链运营和管理不当,操作交接马虎,效率与效果较差;冷链设备与设施不足,技
术性能欠优,选择有限,总体开发创新不够。因此,大力推进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
化是当务之急。
一、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不同温度带流通是食品物流的核心概念,流通的基础,冷冻冷藏食品更是如此。千百种
低温食品根据各自保藏要求,除一些特殊商品之外,都必须有严格标准来执行
二、食品冷链中几个需要规范的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
冷冻冷藏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食品原料采集)各环节温度控制,每个生产厂都有
严格的规定。但出厂商品在流通中虽有名义基准温度要求,由于环境变换,交接需要,温度
会有起伏波动,需要统一操作规范。
1.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18
℃以下
(
1)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15
℃,并要求尽快降至-18℃。
(
2)冷藏车装载货物前,车厢内温度应预冷到-10
℃以下。
(
3)冷库应建有 15
℃以下的封闭式站台。
(
4)冷库昼夜温度波动不超过±1
℃。
(
5)冷冻食品温度超过-12
℃,拒收。
(
6)冷冻陈列柜上货后要保持-15
℃以下,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2℃。
2.冷藏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 4
℃以下,冻结点以上
(
1)运输、商品交接、食品品温回升温度限度均为 7
℃(有些果蔬除外)。
(
2)冷藏陈列柜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 10
℃。
3.冷冻与冷藏食品预包装环境温度实际情况 15
℃以下为宜;冷藏陈列柜外部空气温度
不超过
24
℃和 55%RH
综上所述: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参照依据:
CAC/RCP08-1976《速冻食品加工、处
理操作规范推荐性国际法典》、
WFLO(世界食品物流组织)《成功的冷藏》(2004 版) 、
JAFIC(日本食品产业中心)《标志与食品运输、配送管理指南》(2001 版)、卫生部卫监督
发〔
2005〕260 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我国已经颁布的各类冷冻、冷藏
食品行业标准。
三、完善冷链各环节设施,健全相应管理制度
食品冷藏链各环节均需投入必备的设施和设备作为基础保证,加以先进的技术支撑和
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冷链各环节共同密切配合,才能把握冷链整个运营系统,保全冷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