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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的思考

[摘要]保险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特殊行业。为了有效防范和化

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必须切实加强保险业监管。为此,我们
应从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现状出发,充分借鉴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建立和
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
系的若干设想:

1.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2.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

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3.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4.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5.要

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6.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7.加强保险

业监管的国内和国际合作。

  保险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特殊行业。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
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必须切实加强保险业监管。为此,我们应从我
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现状出发,充分借鉴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
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

  一、国际保险业监督发展趋势

  在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全球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各
国保险市场相融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国际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一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
球保险市场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这种国际化趋势,使得一国保险市场的发
展非常容易同时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为了避免本国保险业出
现重大波动和灾难性风险,确保本国保险业安全和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政策措施,全
面加强本国保险业监管。一方面,各国相应地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把保险体系的安全
与稳定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综合起来看,各国保险监管主要有四大基本目标:一是保
持社会公众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
解;三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行业的犯罪。另一方面,各国通
过制定法律制度对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努力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
二是要依法监管,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三是要平衡和协调消费者与保险行业
间的利益;四是要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五是要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
的国际竞争力;六是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
律制度的导引下,各国保险业监管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偿付能力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品
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日益明显,混合监管体制正在建立,普遍强调保险公司要建立信息公开
披露制度,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速度加快。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系的若干设想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与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