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监管
摘
要 金融期货是一种新兴的金融衍生工具,其具有的规避风险与价格发现的功能可以创
造巨额财富但如果不能正确驾驭并控制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
,其后果也相当严重。2006 年 9
月
8 日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以及沪深 300 指数的问世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正式步
入金融创新时代
,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监管尤为必要。
关键词
金融期货 风险监管 内部风险管理 外部风险监管
金融期货交易虽然规避了金融现货交易债券、股票、外汇的风险
,但却产生了金融期货交
易的风险
,其具有的双刃剑效应既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超过现货交易的巨额利润,也可能使得交
易者损失加剧。故此本文将重点研究我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及相应的风险监管制度。
一、金融期货市场风险
从本质而言
,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是由金融现货市场派生和演化而来,生产经营者通过套期
保值来规避市场风险
,但套期保值并不是消灭风险,而只是将其转移出去,期货转移出去的风
险需要相应的承担者
,期货投机者、套利者正是期货市场风险的承担者。
二、国外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模式
――以股指期货市场监管为例
作为金融期货的杰出代表
,股指期货一诞生就取得空前的成功,而各国对股指期货监管也
各有侧重
,归纳而言可分为单主体两级监管模式和单主体三级监管模式:
(一)单主体两级监管模式――以香港,新加坡和日本为典型代表
“我国香港政府监管票指数期货市场的最高监管机构是商品交易事务监察委员会 ,它代
表政府行使监管权力
,制定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稳定,防范各种风险甚至干预交易主体①。”
期货交易所是以私人有限公司形式向政府注册
,由会员联合组成的。交易所制度的各种
规则和制度会员都需要遵守
,而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法令的授权下,担负着对其会员进行监
察督导的任务。
(二)单主体三级监管模式――以英、美等国为典型代表
“在英国监管体制中,政府监管主要通过对行业协会、交易所得监管和指导来保证股指期
货市场的正常运转
,政府除了某些必要的国家立法外,对期货市场的干预较少;行业协会很多
时候充当的是民间团体的角色
,根据其主要职责,对股指期货市场具有很大的监管权力;交易
所的自我管理是英国期货市场管理体系中的基础与核心
,由于市场规则主要是由交易所制定
并执行
,因而在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环节上交易所具有很强的监管实力②。”
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监管、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英国股指期货监管制度中的三个典型的
监管层次
,三者监管权力总体而言是逐渐减小,但各有侧重点。
三、完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监管制度
(一)加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期货市场主体应从各自不同的交易主体地位出发
,在识别主要风险源的基础上,对可
能出现的各自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建立并完善各自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
1.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交易所的监控是整个金融期货市场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核心
,应建立正确和严格执行有关
风险监控制度
,建立对交易全过程进行动态风险监控的机制。
2.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
作为金融期货市场交易的中介者和直接参与者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也是期货市场风险
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公司应建立完善公司治理以及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控制度
,
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严禁客户透支交易,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
3.投资者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