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安装质量管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电压为
24V 及以上,容量 30A·h 以上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组和容量为
10A·h 及以上的铞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凡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
2.1.2 安装的设备及器材应有铭牌,注明厂家,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并应有合格证件
及技术文件。
2.1.3 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
2.1.4 配制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用硫酸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蓄电池用硫酸》,并有产品
合格证。
2.1.5 配制镉镍碱性蓄电池电解液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级化学纯度的氢氧化钾
(
KOH),其技术条件见表 2-36。
氢氧化钾技术条件
表
2-36
指标名称
化学纯
氢氧化钾(
KOH)(%)
≥80
碳酸盐(以
K
2
CO
3
计)(
%)
≤3
氯化物(
C1)(%)
≤0.025
硫酸盐(
SO
4
)(
%)
≤0.01
氮化合物(
N)(%)
≤0.001
磷酸盐(
PO
4
)(
%)
≤0.01
硅酸盐(
SiO
3
)(
%)
≤0.1
钠(
Na)(%)
≤2
钙(
Ca)(%)
≤0.02
铁(
Fe)(%)
≤0.002
重金属(以
Ag 计)(%)
≤0.003
澄清度试验
合格
2.1.6 蓄电池用蒸流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铅酸蓄电池用水》的规定。
2.1.7 蓄电池台架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1.8 绝缘子、绝缘垫无碎裂和缺损;型钢无明显锈蚀。
2.1.9 其他材料:防锈漆、耐酸漆,电力复合脂、镀锌螺丝、塑料带、沥青漆、酒精、铅板均应
有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
配液池、台钻、砂轮、电锤、鎯头、板锉、圆锉、手锯、扳手、水平尺、线坠、钢板尺、钢卷尺、木锤、